近期,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活动的典型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
市档案馆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史绍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
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史绍行违规接受武汉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市档案馆有业务往来)聘用,到该公司从事档案整理工作,并获取薪酬。史绍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5万元被收缴。
2
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许懿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2017年初至2020年底,许懿方任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期间,违规在某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某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公司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并获取薪酬。许懿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16.7056万元被收缴。
3
市计划生育协会原工作人员刘泽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2018年2月至2019年9月,刘泽喜在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期间,违规在市某民营医院从事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并获取薪酬。刘泽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3.8056万元被收缴。
当前,市委提出发扬“拼、抢、严、实”的工作作风,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打造江汉平原明星城市的目标。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想着占公职岗位、领国家工资,又不干实事、借机赚取薪酬,这种作风破坏党和政府形象,败坏地方生态,务必要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高度警惕。
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扎实实抓好本地本单位作风整顿提升的组织领导和督办落实。坚持从小事管起、小处抓起,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常提醒、时警醒,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心谈话、追责问责等多种方式,从细微处着力,加强日常监督,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做深做实做细作风整顿提升工作,切实推动各级党员干部作风向“拼、抢、严、实”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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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老兵 发表于 2021-4-30 16:02 站着单位的茅坑,在外单位拉屎。拿着单位的薪金,在外单位再拿一份工资。 ...
jiqun 发表于 2021-4-30 16:43 水太清则池无鱼。俗话说得好:人有七分老实巴交用于安身立命;剩余三分吃喝嫖赌以防格格不入。不管你信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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