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耕地保护,巩固三农治理成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现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问题线索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
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
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10-59191330)
省协调联络机制举报电话(027-87667296)
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28-332191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电话:0728-3323805
举报邮箱:724312332@qq.com
什么是大棚房?
大棚房是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属违法建设。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对外租售。
大棚房租期一般为20到50年,每套价格从18万到60万元不等,被俗称为"大棚别墅"、"大棚房"。
什么是“大棚房”问题?
“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就是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农地非农化。
为什么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一是“大棚房”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违章建设,改变了土地性质,破坏土壤生态,阻碍了农业生产。
二是“大棚房”非法转卖、以租代售后,使农民失去了耕地,生活失去保障,侵害农民的切身利益。
三是“大棚房”占用大量耕地,甚至是基本农田,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严重冲击我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危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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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立 发表于 2021-6-16 19:39 好多厂房围了好大一片地二十多年也没投产过,都荒废了长草,杨林尾盘滩村后面的工业区好多工厂圈了大片良田 ...
步行者001 发表于 2021-6-16 22:15 这个还需要举报吧,市、镇、村各级领导干部天天在下面跑,到处在调研,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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