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熊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7月12日,仙桃市首例袭警罪在仙桃法院第二审判庭当庭宣判。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5日,仙桃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熊某涉嫌袭警罪向仙桃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熊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亵渎。每一个公民都应尊法、学法、守法,面对警察执法时要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切勿一时冲动作出过激举动,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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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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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子° 发表于 2021-7-17 13:47 判了个啥?判了个寂寞?结果呢?
油腻大叔! 发表于 2021-7-17 14:06 正文第一段..判了一年有期徒刑
对与错 发表于 2021-7-17 14:36 这为么事斗狠,一年是不长,个人档案上都会有记录的,将来孩子考公都会政审,一年比一年严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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