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相关生产、经营者: 当前,因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播引起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应急状态,防控措施全面升级。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确保防控期间全市消费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市民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各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湖北省价格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自律,依法经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二、明码标价,规范经营。各生产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趁疫情防控期间在生产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散布涨价谣言,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相关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对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我局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各生产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市场监管热线。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
来源: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