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仙桃警方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两家酒店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予以依法查处。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根据仙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市公安局组织警力深入宾馆酒店等场所,逐一上门督促落实防疫宣传和防控措施,并进行随访核查。 8月2日,仙桃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1年第8号通告,要求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网吧、影院等各类机构和场所以及社区、小区、村组,加强社会面管控。要在醒目处实时更新张贴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和管控措施,对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提醒进入人员戴口罩,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红码、黄码人员,不得允许其进入并迅速向属地指挥部报告,由属地指挥部按要求管理。 8月8日,仙桃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发布的有关决定、命令,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月9日,在前期广泛宣传和上门督促的基础上,沙嘴派出所对辖区酒店宾馆进行了随机抽查。在前通路新街两家酒店,民警实地检查发现,酒店工作人员仍未落实8号通告要求,未对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未落实提醒进入人员戴口罩和实名制登记等防控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警方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两家酒店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警方提示,希望各地各类机构和场所要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线。
来源:平安仙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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