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理的通知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各餐饮经营单位: 为规范我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行为,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仙桃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餐厨垃圾源头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仙桃盈和环保有限公司是我市依法授予的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许可服务企业,仙桃市餐厨垃圾均由仙桃盈和环保有限公司负责统一收集、运输、处理。 二、根据《仙桃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未依法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的单位(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三、根据《仙桃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个人)应当与收集、运输单位约定收集、运输的时间和频次,将餐厨垃圾通过专用收集容器送至固定设置点,由收集、运输单位统一收集、运输。 四、对违反本通知的单位(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仙桃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来源:仙桃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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