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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8 14: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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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重庆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市现行供水价格由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组成,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费代城管局收取,我司暂未实施阶梯水价。
1、仙桃市物价局文件(仙价环资规【2012】6号)现行供水价格标准(含水资源费,不含污水处理费)为:居民生活用水1.50元/立方米(第一级),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1.9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水价2.50元/立方米。
2、仙桃市物价局、仙桃市财政局、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仙价环资规【2015】38号),我市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含特种用水)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随水费代征。
3、仙桃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仙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市自来水公司收取城市居民水费时,按下列规定一并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一)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在缴纳水费的同时,一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固定代扣7.00元/月生活垃圾处理费);(二)以总表计量的其他用户,其生活垃圾处理费经城管部门核定,由自来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
给您生活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仙桃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热线办
2021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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