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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确实存在一些经营管理漏洞,与行政机关也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感谢检察机关提供这样一个机会让我们多方共同协商,听取行政主管部门、检察院及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会根据要求尽快制定整改措施报总部审批,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方便仙桃市人民群众的生活。”某共享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在磋商会议上说道。 近日,仙桃市检察院针对本市某共享汽车租赁公司在身份查验等方面存在的经营管理漏洞及未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即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活动启动磋商程序,邀请市交通运输部门、涉案共享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和人民监督员参加磋商会议。
会上,检察官通过播放调查视频、照片的形式,指出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漏洞威胁到道路交通安全,且未在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即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加强监管。
三方就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法律法规适用、行政监管权责范围、行政执法方式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溯源追因,共商对策。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将按照检察机关提出的磋商意见积极依法履职,共享汽车租赁公司表示将积极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共享汽车是新兴事物,方便了广大群众的生活,我们欢迎共享汽车在仙桃投入使用,但共享汽车租赁公司要合法合规经营,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对其加强监管。”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发表意见并充分肯定了磋商成效。
“诉讼不是公益诉讼的目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才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落脚点”,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尹本雄表示,该院将继续充分运用案件磋商的方式,与行政机关和市场经营主体及时沟通、友好交流,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真正实现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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