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仙桃法院帮我追讨回拖欠多年的货款,你们真的是为民排忧解难。”近日,仙桃法院通海口法庭圆满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吴某通过微信向承办法官周涛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2018年8月,仙桃A农贸公司对外发布收购藕带的信息,吴某按约向A农贸公司供货,双方约定每月定时结算货款。然而,A农贸公司在支付第一个月的货款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剩余货款。吴某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农贸公司向其支付剩余货款110000元。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周涛通过查阅卷宗,发现吴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其多次与A农贸公司工作人员商洽结算货款事宜,但A农贸公司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结算。为查明案件事实,周涛法官实地走访A农贸公司,了解该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拖欠吴某货款的情况。通过调阅A农贸公司货物单,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吴某货款的事实,周涛法官当即向该公司负责人讲明拖欠货款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A农贸公司负责人在得知尚有货款未支付后,表示将立即安排公司财务进行结算。次日,吴某收到催讨多年的货款并申请撤诉,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变“坐堂办案”为“上门调查”,不仅有利于零距离查明案件真实情况,还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仙桃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组织法庭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审判、上门办案,就近化解纠纷,及时维护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轻人民群众诉累、跑累。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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