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还认识我不?我是您儿子的同学,以前老来您家玩的。快过年了,屋里的腊鱼腊肉都准备好没?”2021年1月,熊某某在某乡镇街道转悠时,看到独自在巷子走路的曹婆婆,凑上前与曹婆婆搭讪,“我今天钓了不少鱼,您给个桶我,我去装点鱼来给您吃。”
听闻熊某某认识自家子女,还要送鱼给自己吃,曹婆婆高兴地拉着熊某某朝家走,请他到家坐坐,并喊来爹爹一同招待。
“两老有没有一百块的整钱啊?我还有点急事,要把身上的这些零钱换成整钱。”获取曹婆婆老两口的信任后,熊某某跟随曹爹爹到卧室拿钱。获知老人放钱位置后,熊某某赶紧转移话题,以拿桶为借口支开老人,随后熊某快速偷走老人放在卧室柜子的部分现金,17张100元整人民币。
2021年1至3月间,熊某某以同样的作案方式,连续作案8起,共盗取现金人民币30000余元,其中7名受害人为高龄婆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缜密侦查,公安机关于2021年3月15日将熊某某抓获归案,并于6月23日将案件移送至仙桃市检察院。
“我一般挑年纪大的婆婆下手,因为年纪大的婆婆大多数都是一个人在家,而且婆婆的心善些,比较容易套近乎。我一般不会把现金全部偷完,以免老人发现得太快。”在检察官提审时,熊某某这般交代。
……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嫌盗窃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