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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仙桃法院执行局开展强制集中执行活动,顺利化解多起案件。
B建筑公司按约完成某小区部分楼栋承建工程后,A房地产公司未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B建筑公司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0月,仙桃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A房地产公司向B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费用685.47万元。判决生效后,A房地产公司拒不履行债务,B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依法送达并张贴房屋腾退告知书,在法定期限后联合供电公司和专业开锁人员对该小区多套案涉房屋强制拆除、更换门锁,并依法予以断电。“我们一定依法续签。”案外人某防护公司负责人张某连忙对执行干警表态。 在执行张某与某医保服饰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执行干警发现该司的固定资产(办公大楼、车间厂房、职工宿舍)已出租给多名案外人从事经营活动,而租金并未转入某医保服饰公司账户。 执行干警依法向租用该医保服饰公司场地的所有人发放执行告知书,一对一释法说理,深入浅出讲解场地权属关系,告知案外人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作为某医保服饰公司合法收入应偿还给张某。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租赁该场地的案外人纷纷表示会尽快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甲公司与乙公司、乙公司仙桃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仙桃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仙桃分公司分期偿还甲公司货款1217.59万元。然而,乙公司仙桃分公司拒不还款,甲公司遂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仓库存放大量建筑钢材,如不及时扣押,势必对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10月15日,执行干警通过查询获悉被执行人乙公司仙桃分公司在案外人丙公司存放大量建筑钢材。次日晚上,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决定对该批建筑钢材进行扣押。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乙公司仙桃分公司负责人大惊失色,不断强调其负债累累,无力履行债务。执行干警向其严说法、细说理,最终该司负责人配合执行干警将该批两百余吨钢材进行扣押。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取得实质性进展。下一步,仙桃法院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际活动为契机,强举措、促执行,聚焦申请执行人的“急难愁盼”,确保执行部署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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