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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口村二六组付*才将住宅旁边消防通道占用(搭建封闭式车库),据为私有。村里派人来拆过多次但都无济于事,前脚走后脚的“车库”越搭越夸张。作为普通村民,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一直未予干涉,只是现在严重影响通行,沟通后还遭受到威胁。只希望有个说理的地方。消防通道是我们群众安全线,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应责令改正,并处以行政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但其仗其小舅子是村干部,他就能凌驾法律,视法律不顾,一直占用很多年,无人敢管。竟然被其说成是其自留地,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哪个拆除我就搞死谁。蛮狠霸道,嚣张至极。既然当初规划为公共消防通道何来自留地一说,既然他们家的自留地可以占用,那其他居民的自留地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占用呢?很多居民敢怒不敢言。也曾多次拨打过12345市政府热线,至今未得到妥善处理。作为公共安全消防通道,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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