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西流河镇秸秆禁烧防控不力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倒逼责任落实,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0月1日晚,西流河镇赵河村五组、七组发生群众焚烧秸秆现象,形成大面积黑斑,10月2日被省生态环境厅无人机巡查发现,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禁烧办)向该镇进行了警示。10月6日晚,该镇苟美湖村一组、二组再次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10月7日被省生态环境厅无人机巡查发现。
经查,西流河镇赵河村、苟美湖村秸秆禁烧政策宣传不到位,未按镇政府要求在国庆期间开展全天侯巡查,对群众焚烧秸秆未能及时发现。对赵河村、苟美湖村分别负有管辖权的下查、何口工作片落实“片包村”责任不力,发现片内各村没有开展晚间巡查的情况后,仍未督促各村落实。镇农业专班组织宣传秸秆禁烧政策不力,且在市禁烧办给予警示后,仍未引起高度重视,仅通过会议、微信等简单方法督办,未采取有效措施压实各片、各村责任。2021年10月,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赵河村负责人冯仪虎、村会计陈爱国、苟美湖村主任何正华、负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的镇农业办公室副主任王进立案审查,赵河村干部江峰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给予负责秸秆禁烧综合协调工作的镇农业办公室主任王雄、下查工作片总支书记汪晓红、何口工作片总支书记刘宜伟、苟美湖村妇女主任柴翠云批评教育处理,镇党委宣传委员、秸秆禁烧工作牵头领导郑凯、镇党委组织委员、秸秆禁烧工作分管领导陈健受到谈话提醒处理,责令西流河镇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自2021年9月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启动以来,全市绝大多数镇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务实有效抓好秸秆禁烧工作。但西流河镇在10月初连续两次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情况,产生了生态环境污染,严重影响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我市一些地方和基层党员干部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出现疲劳厌战心理,导致污染防治不力问题偶有发生。
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市各地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秸秆露天禁烧的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巡查防控、火点黑斑核查处理、检查督办等工作,始终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持续做好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加强对环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污染防治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监管缺位、虚假整改问题,从严惩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市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
中共仙桃市纪委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