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承办检察官来到邹某的公司,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告会。宣告会上,检察官说明了对邹某和朱某不起诉的理由,当场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结合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的该公司员工法治意识淡薄、法治教育缺失等问题,送达检察建议书。
“在这段时间,我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过错,也通过参与交通志愿服务,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作为企业负责人,我以后一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对自己的约束。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邹某在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和检察建议书时,真诚地说道。
“我们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这些检察建议,希望你们公司加强员工法治教育,依法经营,健康发展,越办越好……”承办检察官再次就检察建议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并就酒驾的危害、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标准以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面向该企业全体在岗员工进行了详细的普法宣讲。“日常生活中,大家与朋友聚餐时,饭桌上难免会喝上几杯酒。但是请记住:酒后不要开车,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那么巧,一喝酒开车上路就遇到交警查酒驾。”
“我们以后一定不酒驾,严格遵守法规,文明出行!”参与本次公开宣告会的企业员工纷纷表示,一定严格要求自己,拒绝酒驾,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