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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残酷的舞台 于 2021-11-26 19:53 编辑
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北京日报消息,"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消息近日刷屏网络。据悉,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个人收款码就是使用微信、支付宝自带的收款码进行收款,多使用于日交易流水小的商家。这些商家的产品特性多为交易金额较小且交易流水小的小微商户。
对商家来说,个人收款码虽然简单快捷,但是也有局限性,比如用户付款时微信只能扫微信的收款码,支付宝只能扫支付宝的收款码;必须消费者主动去扫商家的收款码;每次提现都要收取手续费,一般为0.1%,提现还有限额;收款有金额上的限制;无法参加官方活动;只能通过手机内的交易记录来查看往来记录,无法精确对账;摆放位置较明显,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偷换,窃取商家收款;同一时间大量的收款,有些消费者可能没有付款,给商家造成损失……
而商家收款码多为聚合支付码,一个收款码同时具有微信收款和支付宝收款的功能,还支持花呗、信用卡支付;提现时不收取手续费,自动提现到银行卡;收款无额度限制;可以参加平台活动;有对应的一套收银系统,具备营销功能和门店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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