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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购物用手机扫商家付款二维码支付,本来是便捷买卖双方的收款方式,如今却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扫码不付款的“特殊”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叶某多次光顾老年人经营的店铺,谎称购买香烟,并在掏出手机假装扫码付款后,迅速逃离现场。截至案发,叶某已诈骗8名老人,累计骗取香烟45条,涉案财物总价值为15180元。
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叶某有犯罪前科、诈骗对象为老年人,酌情从重处罚;其到案后认罪认罚,全部退赔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享受扫码付款便利的同时,要在交易中多留一个心眼,可采取设置收款语音提示,选用支持微信、支付宝付款的扫码机等手段,提升收款的安全性。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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