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仙桃市新美汇防护用品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仙桃市新美汇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11月29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仙市监罚催[2021]05-24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且本局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上述文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仙市监罚催[2021]05-24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仙市监罚催[2021]05-24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龙江涛 联系方式:0728-3319058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