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后既没装修也没入住,物业费能否打点折?”“一直未收房,空置房难道也要交物业费?”“房子空置了两三年,物业费到底怎么算?”……空置房物业费到底该怎么交的问题一直是购房者关注的热点。
今年4月28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我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仙发改价格〔2021〕49号),通知指出,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按50%缴纳物业服务费。该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那么,我们通常说的“空置房”定义到底是什么?通知中空置房首年物业费减半的适用对象有哪些?连日来,记者进行多方探访。
“我是沔阳·清华园1号楼的业主。我们小区去年12月19日开始交房,我是今年七八月份办理的收房手续,目前没有装修和入住的打算。根据仙发改价格〔2021〕49号通知,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按50%缴纳物业服务费。但小区物业却全额收取了我的物业费,请问这是否合理?”市民吴先生近日向仙桃周刊和红辣椒传媒这样反映。
沔阳·清华园小区
就吴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沔阳·清华园物业服务方——仙桃市德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吴先生收房时交纳的是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的物业费,因为业主已经收了房,不能算作空置房,因此不享受减半政策。而如果是2022年3月1日以后收房,前一年的物业费是可以享受减半政策的。“已收房视为默认享受物业服务,则不作为空置房考虑,而是否装修和入住则是业主自己的权利。”
收了房就不算空置房,也就不能享受首年物业费减半的待遇,我市元泰未来城C区、祥生·观棠府等小区多位业主也向记者反映碰到过类似的问题。那么空置房的定义是什么?三部门出台的政策到底该如何解读呢?
其实,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但现实生活中,人们一般把购买后已经办理入伙手续,但是后来一直未装修或入住的房屋称为空置房。
记者也注意到,在仙发改价格〔2021〕49号文件中,并未出现“空置房”这一名词,只是在通知第一部分“住宅物业收费”第六条中规定,“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按50%缴纳物业服务费。”
仙发改价格〔2021〕49号文件
对于“空置期”是否以“业主收房”为前提,相关部门随后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市发改委价格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已收房但未使用该房屋,未收房、未办理入住的业主,都适用空置期间第一年按50%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待遇。房屋不管空置多少年,也只能享受第一年物业费减半,而其余年份应全额收取。该负责人还表示,“如果沔阳·清华园小区的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现有政策标准执行,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而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所,记者却得到了并不相同的回复。该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际生活中,空置房首年物业费减半的对象,主要是指未收房、未办理入住的业主。已收房往往意味着装修和入住,则不享有空置房物业费减半的政策。”该负责人表示,沔阳·清华园小区是从去年12月19日陆续交房的,至今未满一年时间,业主不满一年内收房,则不可享受空置房物业费第一年减半优惠。
联合印发的通知,为何两家单位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到底以谁的解释为准呢?
经过记者与两家单位多次沟通,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所表示将与市发改委价格科协商后统一意见,并及时回复记者。
空置期间物业服务费该不该给予折扣优惠,一直都是争议的焦点。
主张不予折扣优惠的人认为,有悖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也不符合《物权法》第七十二条关于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的规定;而主张予以折扣优惠的人则认为,既然业主没有入住,就意味着物业服务成本开支相应减少,不论由谁定价都要以成本为基础。
鉴于双方意见都有道理,且部分群众要求对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打折优惠的呼声仍较高,《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可以给予折扣优惠的空置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是否给予折扣优惠及优惠的具体比例,由各地价格、房产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那么,仙发改价格〔2021〕49号通知到底该如何解释呢?12月7日,市物业管理所回复记者,称经过该所与市发改委价格科沟通后形成统一意见:不管业主是否收房,都适用空置期间第一年按50%交纳物业服务费。
市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随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空置房业主不产生生活垃圾,不能将他们等同于已入住的业主,因此需要寻找到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平衡点,首年征收50%物业费是比较合理的。
而针对“先交物业费才能拿钥匙”这一“行规”是否合理,该负责人表示,物业费的缴费期限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要以物业和业主双方约定为准,是否先交物业费,业主还得仔细查看收房时与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
来源:红辣椒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