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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仙桃] 曾经的舒适小区如今却难以接受,仙桃这个民居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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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5 19: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南



《党风政风热线》播出时间

每周五9:00——10:00

欢迎您的收听


本期嘉宾

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中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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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民钱女士住在商城北门惠联广场 嘉瑞时装街附近的商品房,她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由于居住地地处商圈范围,这些年钱女士住得十分舒心。但从去年年底开始,钱女士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让她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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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钱女士




我住在商城北门的嘉瑞时装街,在我对面的楼栋顶层,他私自搭建了一个3米高的防漏防晒的顶层,把我们前面一排挡的一点光线都没有了,我们现在没有阳光。很影响我们这些商品房住户的通风采光,他自己宽敞了,高兴了,而我们家里通风没有过去好,最要命的是没有阳光,衣服放在家里几天都干不了,特别是这个冬天。


记者:采访中钱女士告诉我们,她也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这个问题,但都没有结果,她不知道这样明显的违建为什么没有人管?希望市城管局能给个说法。



主持人 云霞

顶楼商户能在自己的房顶加盖房屋吗?这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是否属于违建?城管局对这种私自加高加层的违建行为是什么态度?


周中仿

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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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钱女士反映问题,初步判断在楼顶加层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根据《城乡规划法》在城乡新建、扩建房屋,一定要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法》也规定,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应当服从城乡规划,服从相关管理规定。楼顶共有部分加层不符合规划,同时也违反了物业管理规定,损害其他业主的公共利益,并存在安全隐患。该业主自行在楼顶上加盖房屋没有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种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是典型的违建,城市管理执法局及相关责任单位将决不姑息,严厉打击。

我市气候潮湿多雨,许多老旧房屋年久失修屋顶容易漏水,影响居住。我们在严厉依法依规打击的同时,考虑实际情况,允许有维修屋顶需求的市民向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进行报备,在取得相关许可后修建隔热层,新建隔热层从屋檐最高处到地面高度不得超过1.8米,外沿女儿墙高度不超过1.5米,同时不具备居住和使用性的功能,违反以上3个条件也将被认定为违建。

主持人 云霞


钱女士反映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包括城管局反映过,但是就是没有结果,请问周局长,城管局面对群众的诉求是如何回应的?钱女士还有没有权利要回自己的采光权?

周中仿

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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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钱女士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该处楼顶加层建筑未到干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报备并超出规定高度,初步判断属于违法建设行为,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干河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对违建业主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依法依规按程序查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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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前不久,家住满庭春小区的市民林先生向节目组打来电话,反映在满庭春30栋至31栋之间,商铺门前的公共车位常常被商铺老板用垃圾桶或者其他的物品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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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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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反映这个满庭春的车位,在30号楼和31号楼之间,这不是有很多公共车位吗?这些车位全部被这里的商家用自行车、石墩子、垃圾桶之类的占着,他不让我们在这里停。这里原来商户全部用地锁把车位锁住,城管就来把地锁全部拆了,要么你自己停车,你干嘛用东西占着。要是我们把车停在那里,他们就出来像吵架一样。城管现在就没有管这个地方。


主持人 云霞

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也损害了大家的公共权益。面对占用公用停车位的商户,市城管执法局有什么措施能对他们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如何避免群众打游击逃避处罚?

周中仿

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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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林先生反映这个问题,满庭春30号、31号楼附近这类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确因建设等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堆放和搭建的,应当经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保持现场环境干净整洁。我局也一直在对这类行为进行整治,但林先生反映的问题发生在住宅小区内部道路,我们将会同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和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提升小区人居环境,解决类似问题。

针对占用人行道区域公用停车位的问题,我局于1月4日启动了城区占道锥桶、未经审批指示牌整治行动,整治过程中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对多次劝导拒不整改的“钉子户”,依照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和收缴,逐条道路推进清理,逐步营造良好的人行道区域静态停车秩序。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我们采取日常巡查和错时执法相结合,对主次道路强化控管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违规占道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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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云霞

文明城市创建离不开有效的管理,市城管执法局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了些什么?如何让我们的城市体现到城市管理的力量!


周中仿

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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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坚持聚焦“严管理、强服务、立标杆、创文明”的发展目标,以“绣花”功夫深化城市治理,持续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和环境改善,城市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情况可归纳五抓。

(一)狠抓市容管理,大力提升城市品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联合各街道深入开展马路市场、静态交通秩序、违法建设、扬尘污染、城市“十乱”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形象。

(二)狠抓环卫保洁,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一是环卫整治提标扩面。全面开展庭院小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环境卫生整治。二是“创城保卫”持续深化。组织开展城市“大清理、大清洗、大转运”活动。三是垃圾分类成效凸显。制定2021年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检查指导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建成垃圾分类宣教中心、试点社区垃圾分拣中心,开展资源回收、宣传培训等活动110场次,坚持每月开展试点社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积分评比、入户宣传活动,覆盖市民19000余人,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四是美丽街区试点有序。坚持“党建引领、以管为主、连片治理”,开展“美丽街区”创建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分类试点、绿化品质提升、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项目,制定《仙桃市创建“美丽街区”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各街道、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等10余家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形成环境秩序共建共管共治共评共享工作格局。持续深化“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成果,集中整治大洪路广告店招、出店经营、架空管线、违章占道等乱象,打造道路干净、市容整洁、秩序良好、亮丽美观的城市市容环境,以点带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不断上档升级。

(三)狠抓项目建设,稳步完善城市功能。一是加快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项目正进行设备调试;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项目预计今年6月底投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已全面开工,预计今年6月完工。二是加快推进公厕建设。投资360万元,新建公厕15座,纳入全市统管、专班保洁;对公厕指示标志、配套设施、使用功能、周边环境全面提档升级,有效缓解市民“如厕难”。三是完成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目标。将停车场建设先后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惠民、十大关爱”实施项目,市委书记牵头领办,高位推进。采取“待建空地深挖潜力,边角空地见缝插针,景观区域有机融合”等方式,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已新建停车泊位2124个。四是加快推进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数字城管平台城市管理各方面数据采集力度,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数据支撑。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资金支持,高标准、快节奏,强力推进平台建设,目前已全面实现与省厅综合管理服务监督平台对接。五是督促加快推进“口袋公园”建设。以“植绿添绿”扮靓城市,投资2000多万元在中心城区、老城区建设街头小游园10个、约4.5万平方米,新增小微绿地、拉通封闭景观绿地200余处,设置步道、座椅设施300余套,中心城区初步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园,大幅提高市民生活幸福指数。

(四)狠抓机制创新,力推行业管理升级。一是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研究解决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后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顺利完成与城区街道办事处《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的签订,“部门管业务、街道管党务”模式深入推行,进一步理顺共建共治工作机制。二是逐步完善管理标准。着重围绕城市管理职责职能,不断探索破解管理过程中的难点、瓶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仙桃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仙桃市机动车停车服务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仙桃市城区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配套规范性文件,以市城管办名义发布《仙桃市城区施工围挡标准》,有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三是监督考评高位推进。提请市委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全市政绩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内容,以城管办名义制发《仙桃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同步进行日常巡查、月通报、季考评、年总评的考核评价机制,倒逼各相关职能部门目标责任落实落地。

(五)狠抓关键民生,坚持维护平安稳定。一是疫情防控常态严格。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相关措施,组织全局系统5000余名干部职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科学有效保障干部职工健康安全。二是营商环境显著优化。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广告店招审批、临时占道审批当日办结,实现“即来即办”,极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案件209起,无一起投诉,案件办结率、服务对象满意率100%。三是安全生产依法控管。不断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知识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15次安全生产大排查,下达督办函14份,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问题215条。切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井盖安全添保障”活动,加强窨井盖安全隐患日常巡查,全面排查全市52705个井盖,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94处。

2022年,我们将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继续保持为民情怀,坚持用力开新局,不断形成拼抢严实,争先创优的新气象。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一是全力提升城市品质形象;二是全力完善城市功能设施;三是全力打造“智慧城管”平台;四是全力整治违法建设问题;五是全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用情办实事,不断取得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新成果,争当城市建设管理服务的标杆,塑造城管清廉、平安、法治、文明的新形象,全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记者连线



3


今天的行风连线我们来到车流量和人流量都很大的元泰未来城。一位市民杜先生向节目组反映,在元泰未来城小区a区外,就有一条小路,在仙桃三中元泰校区的侧面,平时不少小摊贩会在这经营。




市民 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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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那个卖菜的之前在人行道上面,现在换到路边上来了。就是在元泰a区往三中去的那条路上,我在这个附近住,经常看到。你说在人行道上卖菜还好一点,这个路又很窄,两边又停了车子,其实也蛮危险。摊子一支,人还一站,三中那里本来人就多。

记者 子蕃

校园周边商贩占道卖菜的吆喝声和无序经营不仅影响了学生的正常上课,也给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带来困扰。市城管执法局有什么措施可以改善他们的出行环境,让这条道路更通畅一些?

周中仿

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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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既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更离不开我们广大市民的共同的关心和支持。古话说“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习近平总书记在六中全会强调,在新年贺词发出了号召:“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我们城管执法部门作为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更应该以伟大心态做好民生小事、实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一直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针对三中元泰校区周边出现的流动摊贩“打游击”、违章易反弹和上学放学时段交通堵塞等问题,我们进行了反复的整治管控,但问题仍未根本解决,问题很有代表性。我们会督促沙嘴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对该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切实实行错时执法,在上学、放学时段派专人定点值守,强化管理。同时在有条件的区域设置临摊疏导点,疏堵结合减少占道经营现象。下一步,我们将再次会同沙嘴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和元泰未来城所在社区,进一步落实好临摊疏导点,做到不扰乱停车秩序,不影响三中学生的学习环境,彻底改善该区域市民出行环境和道路秩序,还路于民。


记者 子蕃

菜农道路上摆摊,影响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城管部门曾多次取缔,但菜农们占道经营现象总是屡劝不止、屡禁不停,反复取缔,管理难度很大,针对这种情况,市城管执法局如何探索从根本上来解决菜农卖菜难题?

周中仿

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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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记者朋友提出这个问题,我在那个地方居住,元泰未来城位于城乡结合部,是当地居民自种蔬菜售卖,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多方发力,政府部门要关注,社区也要积极解决,还需要市民的配合。地摊经济不是不能存在,要取得共赢。人心就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我们奋进的动力,下一步我们会与沙嘴街道会商解决这个问题。初步想法,一是加强管理引摊入市。增加巡查频次,延长管理时间,引导菜农进入市场规范经营。二是合理规划增设市场,冬天天气很寒冷,新增室内市场,解决摊位不足的问题。三是限时定点设疏导点。在合适的区域,合理的时间范围,按照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原则,满足菜农销售蔬菜的需求,尽力化解临摊和市民出行的矛盾,方便群众。与此同时,我们城管部门一直坚持在学校周边、市场周边、广场周边、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等城市人流量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加强管理和服务,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为仙桃市民提供美好的生活环境不断努力。


特约点评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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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颂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毛中华


主持人、周局长、各位听众朋友大家上午好!

听众朋友反映的问题,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与我们每一位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这些问题均属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范围。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是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为了管理好城市,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工作主要依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措施,达到管理的目的。

刚才周局长对听众朋友反映的问题作出了详细解答,我个人认为城市管理工作纷繁复杂,行政强制的难度非常大,尤其对于三中周边菜农摆摊的问题,周局长回答的很好。平时,我也很喜欢到路边菜农摊上购买蔬菜,觉得菜品很新鲜,还能帮助一下老年人。希望能通过城市管理者的智慧,让公共资源能向这些菜农倾斜,同时通过教育和适当的处罚,让他们尽可能不要影响居民出行和学生学习。针对违建和占用公用停车位的商户管理,我发表以下点评意见:

一、针对违建行为,个人认为在依法依规处理的前提下,强制力度还应当加大一些,同时建议对这类违法行为,集中行使城市管理执法。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细则》第九条规定,“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我认为集中行使城市管理执法,可以更好地震慑违法行为。

针对违建行为,我个人认为可以分四个阶段进行:1、让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街道派出机构进行宣传,让城市居民明白哪些属于违建,必须拆除;哪些虽然是违建,但可以通过补办手续,使其合法。同时对本街道的违建行为进行摸底、排查,还可以采取举报有奖等措施,让街道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辖区内的违建情况;2、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针对城管部门自己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建,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将最后认定的结果、依据、处罚方式告知当事人;3、再一次催告,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方式、期限、陈述申辩权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4、针对规定时间未整改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行集中城市管理执法,强制拆除。

二、对商户占用人行道公用停车位行为,可以增加沟通、投诉渠道,针对性质极为恶劣的商户,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加大处罚力度。

商户经营需要预备大量停车位,因为我们城市的人们出行,自驾车仍为首选,如果没有足够的停车位,可能导致顾客减少,商户的利益会受损。因此,商户为招揽顾客,促进消费,占用小区内人行道的停车位,亦在情理之中。希望小区业主能理解商户经营不易的现状,确实需要在商户附近停车位停车的,可以留下联系方式,相互通融。同时,商户也不能强行占用公用停车位,该行为属违法行为。如果商户强行占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鼓励群众拨打投诉电话,针对投诉3次或以上的商户,加大处罚力度,并采用公众号、新闻等媒体曝光的方式,促使商家纠正自身的违法行为。

以上是我的点评意见。谢谢!

周中仿

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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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律师对我们城管工作的关注和点评,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打造善治之城,我们城管执法部门作为城市执法管理的主力军、主要部门,我们要把律师建议意见融入到我们新一年的城管执法工作中来。初步想法,就今天线上反映的影响公共秩序的各类问题,我们将会认真思考,进一步地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我们工作的谋划和组织力度,加大我们与市民共同商量着办的力度,加强服务力度,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工作说到底就是为保障市民每天的出行便利、环境卫生等在努力工作,也借此机会欢迎广大的市民进一步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也希望广大市民能更加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城市是大家的城市,城市既要规划好、建设好,更要维护好,让我们共建、共治、共享,共同打造美好城市家园。感谢大家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谢谢大家!


来源:仙桃之声

发表于 2022-1-16 08: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南
别的不晓得。。。和合街面上被占的停车位谁管了。。。你停了基本城管就过来贴了。。。未必咯几个僵尸车的发电机占道就装死?呵呵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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