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查处一起擅自挖掘城市绿化带行为。
当天下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第四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纺织路与仙洪公路交汇处时,发现某施工队驻地旁15平方米绿化带被挖掘破坏。经现场勘查核实,施工队未申请《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擅自挖掘修建出入通道。执法人员当即对施工队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对破坏区域进行围挡,提醒过往人员、车辆注意通行安全,并到城市管理执法局接受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根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违反规定的,责令恢复绿地原状,并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仙桃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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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化肥会花灰 发表于 2022-2-15 20:14 几颗草也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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