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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国家公职人员 带头参与文明交通模范遵守交通法规 倡 议 书
全体国家公职人员: 国家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社会公德,积极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引领者和传播者,为全市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一、礼让为先,驾文明车。无论是驾驶私家车还是公务用车,都应牌证齐全,严格落实“四不”要求,即酒后不驾车、实线不变道、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严格遵守车辆通行相关法律法规。二、遵规守法,停文明车。出入任何场所,车辆应停放至停车场或停车泊位,不得逆向停放或占用非机动车道停放车辆,不得在禁停路段停放车辆,宣传引导其他社会民众文明有序停放车辆。三、率先垂范,做文明人。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步行走人行道,横过道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严格遵守仙桃市《关于在城区开展“五小车辆”综合整治的通告》,从自己做起,从家属和亲朋好友做起,坚决不违规购销、不违规驾驶、不违规停放、不违规营运、不违规乘坐“五小车辆”及其它违法上路车辆。四、宣传引导,行文明事。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志愿者”公益活动,宣传引导行人、非机动车按灯通过、按线通行,敢于制止无牌无证上路,劝导行人或非机动车乱行乱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倡导文明出行、有序通行。全体国家公职人员,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为我市“挺进五十强,创成文明城”做出应有贡献。 从现在起,交警部门处理交通违法将全面采集违法行为人的政治面貌、从业单位、居住地址等信息,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将通报至纪检监察部门和供职单位,同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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