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热线》播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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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松
暗访一:沔阳清华园小区交房多年,却仍未拿到不动产权证,这个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听采访录音。
记者:李先生是沔阳清华园小区业主,现已入住数年,并于前期交付房产证办证费用,但开发商至今未按购房合同约定履行承诺办理不动产权证。市民李先生:我在清华园买了房子,有几年了,契税和办证的钱都交了,但是一直办不下来,现在就是说能不能不通过开发商来办证,自己办呢?我还有个情况是我本人不在仙桃,在外地,想委托其家里他人帮我**。当时买这个房子的时候还没有谈朋友结婚,签的购房合同就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老婆老在说想把她的名字也加到证上面。记者:李先生告诉记者,一方面他想要自己办理不动产权证,另外还想在证上添加自己爱人的名字。
主持人:沔阳清华园小区的不动产权证一直没有办理,您知道这个事情吗?迟迟未能办理的原因是什么?
吴松:知道。原因是前期开发企业未申请或不具备申请登记的条件,不动产登记的原则是依申请办理登记。沔阳清华园小区总共开发了20栋商住楼,从2021年4月份开始,开发企业已逐步提交申请,其中1号、2号等11栋楼已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分别办理了总证,购房业主可以提交相关资料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截至目前,沔阳清华园小区已先后办理550户不动产权证书,其它5号、6号等9栋商住楼,开发商正在申请办理总证,预计近期,上述9栋楼的购房业主便可以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了。
主持人:开发商拖延办理不动产权证,购房的业主该怎么办?没有办证的房子不仅产权没有保障,也无法进行买卖交易,您觉得有哪些维权的办法可以切实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吴松: 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约定,建议购房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决:
1、购房人向合同签订的交易备案主管部门,也就是市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2、走司法程序维护相关的权益。
主持人:开发商拖延办理不动产权证,购房的业主该怎么办?没有办证的房子不仅产权没有保障,也无法进行买卖交易,您觉得有哪些维权的办法可以切实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吴松:开发商已办理总证的,权利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具体流程为:选择网上办理,可以与开发企业共同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网上申请办理;本人直接办理,凭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购房资料到市民之家窗口直接办理。如本人在外地,可以签订委托书委托办理,需添加配偶的名字,待本人的不动产权证办理后,持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市民之家申请办理转移(赠与)登记事项。
暗访二:
市民杜先生住了多年的房子一直写着亲属的名字,在知道这件事情后他开始办理过户手续,而在办理过程中他遇到了这样一件事,一起来听采访录音。记者:房子土地证写的小叔的名字,实际却是自己一家在住,市民杜先生前段时间想给自己居住的房子办证,发现自己家的房一直都是小叔的名字,在与小叔商量后,小叔同意配合杜先生完成过户手续,但办理过程中却被告知无法办理过户或更名。杜先生:就在沙嘴公安局后面那里,当时是我爷爷弄的这个宅基地,登记在我小叔名下,我小叔有别的地方住,实际是我们一家在住,后面我们修缮房屋的时候发现这个房子的名字不是我家的,我小叔也愿意配合我们去做这个更名,我们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我们之前去九局那边,说无法办理过户或更名手续,后来我打了12345以后,有人跟我联系说要去找村里面,但是具体弄我们也不知道。记者:杜先生说像他类似情况也不止一例,希望有关部门能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合理安排。市民杜先生:我是觉得现在仙桃在发展,感觉像这种类型的问题也有不少,像我小叔这样愿意配合的只是少部分吧,人家不愿意配合的就容易有矛盾,政府这边能不能进行类似摸底。主持人:在暗访中,我们了解到杜先生的房子问题在仙桃也不是个例,现在如果杜先生和他的亲属达成一致,他的这个私房可以办理过户或者更名吗?
吴松:按杜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不能办理过户或更名登记。据了解,当时此宅基地由其爷爷购买,并已登记在其小叔名下,属于其小叔的宅基地。根据市政府令第80号文件规定:城区范围内,严禁个人非法购买或出售宅基地。主持人:这个房子确实属于杜先生的私有房产,他为此也到市民之家咨询过,工作人员说无法办理过户或更名手续,后来他通过了12345咨询,得到的回复是要他去找村里,通过这种方式是否可以?您能给杜先生一些建议吗?
吴松: 如果杜先生属于本村本组村民,且符合一户一宅的申请条件。建议杜先生到市经管局咨询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政策。主持人:通过您刚才的介绍我们了解到,目前城区范围内严禁个人非法购买或出售宅基地,如果属于是国有土地性质的自建房,这样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吗?
吴松:可以依法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暗访三:前不久,市民王先生给节目组打进电话,反映目前自己一家8口人主要一栋两层私房中,人口复杂,生活十分不便。一起来听听王先生是怎么说的。
市民王先生:我这个台是十一墩,新城一号后面,现在那个后面都盖起来了,就我们一家没有盖。我们很早以前别的地方拆迁过来的,当时给我在这里一个台,因为家里条件不好,这些年就一直没起。我家里有2个儿子,他们结婚以后现在一大家人8口人住在一起,只有2层。人多了就老闹些矛盾,我也找过,他们说让我去找村里,我说我要起房子,把孩子们分开住,不要其他什么福利。
子蕃:市民王先生很不理解,宅基地是之前拆迁给他的,现在他自己也确实有盖房需求,但是盖房却被阻止了,这个究竟是怎么回事?对于拆迁的这种宅基地的建设有相关政策依据吗?现在王先生的实际问题该怎么解决呢?
吴松: 2018年,我市发布了《关于中心城区治理违法建设的通告》,规定“中心城区内,暂停办理个人新建、改建、重建房屋用地及建设审批手续” 。2019年市政府第80号令也明确规定:“城区范围内,不再办理与仙桃市近期建设规划不符的个人建房用地及建设审批手续。”对于王先生反映的这种情况,可以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仙桃市城区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搬迁安置补偿”文件,向辖区街道提出搬迁安置申请,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由住房保障部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