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不能在一个坑里同时栽倒两次,这个司机却因为酒驾被我们查到三次!”2月21日,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谈及最近办理的一起酒驾案件时,颇为感触地说。
2月18日晚,交警七大队民警在214省道郭河建华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查处行动。8时30分许,一辆黑色轿车驶进检查卡点,民警拦下,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时,发现驾驶人刘某体内酒精值为40mg/100ml,超过酒驾标准。民警在查询刘某违法信息时,发现其竟然还有两次酒驾记录!第一次是2019年因酒驾被七大队民警查处,第二次是2020年是在城区饮酒驾驶,被一大队民警查处。因为二次酒驾,驾照被吊销,刘某此次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询问刘某为何三次酒驾?刘某回答自己是多年老司机,这次只喝了一点酒开车,一点问题都没有,也没有想到交警会在比较偏远的路段查酒驾。在生活中,抱着刘某这种想法的人确实不少,但路途中很多的意外与不幸,都是由于当事人心存侥幸、漠视法律而造成的。因刘某三次酒驾,又是无证驾驶,警方依法对其合并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人,为了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民警会不定时间、不定路段,持续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遵规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