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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仙桃法院执行局主动出击、快速执行,仅用6天时间帮助胜诉企业追回165万余元工程款。
甲设备公司按期完成乙工程公司承建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后,经双方结算,确认工程款为165万余元。因多次催讨未果,甲设备公司遂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经仙桃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协议生效后,乙工程公司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甲设备公司遂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李堂友快速启动涉企案件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当天便向被执行人乙工程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为尽量将执行活动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影响降至最低,李堂友积极与乙工程公司负责人沟通,摆法理、明危害、讲得失。通过一系列有效工作的开展,被执行人乙工程公司负责人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干警工作。在成功划拨乙工程公司165万余元执行款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办理了后续手续。从立案到执行结案仅用6天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企业因执行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保障了双方合法权益。 下一步,仙桃法院将结合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深入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系列制度,灵活运用调解和解、活封活扣等司法手段,加强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保护力度,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司法“店小二”,助力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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