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首先对王女士驾驶五小车辆被扣留后去上门取车吃了闭门羹的情况表示抱歉,同时也对主持人提到是工作的失职还是安排上的失误进行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之规定“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王女士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因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被市“五小车辆”综合整治专班依法扣留,她所持有的红色回单我们称之为:“五小车辆”非法上道路行驶扣留凭证(文书载明:现对你所驾驶的车辆予以行政强制扣留;扣留单位为:仙桃市交通秩序及“五小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注明车辆扣留地址:桃源大道西端、昌华物流园旁),而并非是车辆处理返还的文书。所以,王女士可能理解上存在误会。对此我们深表歉意!
目前,市“五小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违法处理流程公告”、“电动车牌证办理公告”、“电动车所有人告知单”等资料,并在“五小车辆”停车场(桃源路西端、昌华物流园旁)设立了接待、咨询、处理工作专班,请王女士前往办理相关事宜。线后我们也会马上主动联系王女士,指导她处理被扣车辆上牌等相关手续。
关于所扣车辆如何取回的问题,我们处理的流程大致为:一、车辆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证、扣车凭证、车辆来历证明,到“五小车辆”停车场(桃源路西端、昌华物流园旁)现场咨询并参加交通法规学习,确认车辆是否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以下简称“公告目录”),以便分类处理。
二、凡在“公告目录”之内可以办理牌证的,携带所需资料(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以及保险凭证等),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服务站(地址:仙洪公路21号华中汽车城内)办理相关手续,申办对应的车辆号牌和机动车驾驶证。
三、凡在“公告目录”之外不能办理牌证的,到居住地街道办(镇、场、园)领取申请资料,申办相关手续:
1、个人书面保证;
2、所在社区(村组)担保证明;
3、所在街道办(镇、场、园)处理意见。
四、上述手续完善后,车辆所有人持办牌办证资料或在街道办(镇、场、园)申办的相关手续资料,返回“五小车辆”停车场处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完毕后,方能领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