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不清楚自己的爱车属于哪种:
电动摩托车是啥?电动自行车?电动二轮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我的车到底要不要上牌?我到底要不要办驾驶证?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二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均要上牌。上述车辆均属于机动车范畴,是必须上牌才能上路行驶的,驾驶人也应申办考取相应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电动三轮车好区分,那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怎么区分呢?
电动自行车一般长这样↓↓↓
有脚踏骑行功能,外观显得简易轻巧。
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一般长这样↓↓↓
外观上不需要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电动自行车合格证 ▲电动两轮摩托车合格证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合格证
从最高车速看: 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不能超过25km/h。 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速度不大于50km/h。 电动二轮摩托车最高速度大于50km/h。
从电机额定功率来看: 电动自行车电机额定功率不大于400w。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 电动二轮摩托车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
从整车质量来看: 电动自行车小于或等于55kg。 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一般无要求。
还是傻傻分不清楚? 没关系 咱还可以简单粗暴的 按照下面三个方式办!
如何确定你的电动摩托车能否上牌呢?有三种方式↓↓↓登入工信部官网(http://app.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xxgk/index), 输入车辆型号或车辆名称等信息,直接查询,有的可以办理上牌,没有的则不可以。
在购买前,让商家提供可上牌书面证明,并让其承诺购买后不能上牌需退还全部购车款。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购买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只要是合格产品,所有的正规保险公司都可购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华中汽车城交警支队车管所服务大厅。(地址:仙桃市仙洪公路21号华中汽车交易大市场正北方向74米仙桃市车管所汽车城服务站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需持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一)驾驶或乘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二轮摩托车、无驾驶室的电动三轮应配戴安全头盔。 (二)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应取得车型为F准驾资格的驾驶证。 (三)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应取得车型为E准驾资格的驾驶证(可以驾驶F)。 (四)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应取得车型为D准驾资格的驾驶证(可以驾驶E、F)。
在这里要特别提示 超出标准的 有改装的 不在工信部公告内的电动摩托车 统统都是不可以上牌的! 所以 亲爱的小伙伴们 千万不要购买未列入机动车产品公告的超标电动车!
相关法律法规 违法行为 | 法律依据及条款 |
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第40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6项和第2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5项之规定,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5项之规定,罚款2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项之规定,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第11条第1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第1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2项之规定。罚款200元。 |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 |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第1款之规定,处最低限额保费的2倍罚款。 |
非法营运 | 违反条款:《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6条 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运管机构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第十三条 严禁未达到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车辆以及农用运输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等不符合出租汽车车型要求的车辆从事出租客运。处罚条款:《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33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一)出租汽车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符合出租汽车车型要求未使用出租汽车专用牌照,不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和消防、防护装置的责令其改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下罚款;(二)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或者违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责令改正,按每辆车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占道经营 | 违反条款:《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6条 任可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或者举办活动的,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处罚条款:第4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或者依法确定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三)违反第14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来源:仙桃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