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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20]23号、鄂政办发[2021]19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旧改推进办相关要求,做好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申报工作,事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国家、省专项奖励资金的争取与分配,事关我市“挺进五十强、创成文明城”大局,请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如期高标准做好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0日截止。逾期的转下年度计划申报。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本次申报的城区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属于老旧小区范围且同时具备下列前置条件的方可申报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1.选举成立了正式小区业主委员会;
2.按要求制定了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方案中居民旧改出资比例标准不得低于:基础类20%,完善类10%(不含加装电梯);
3.按方案实行了正规化物业管理的;
4.违章建筑已拆除;
5.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不属于D级危房和城中村自建房。
三、申报流程
(一)开展意见征求。各街办要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老旧小区开展自主申报工作。社区会同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展调查摸底,收集小区基本情况和居民改造意愿,填写《仙桃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意见收集表》,汇总形成《仙桃市城区老旧小区现状调查表》;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拆除违建主动、出资到位的优先纳入改造。
(二)制定改造方案。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明确改造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构建、物业管理方式及物业管理费标准,其中资金构成需明确居民出资比例等。改造方案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原则上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加盖业委会、社区、街办公章。
(三)提出改造申请。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包括:成立业委会正式文件、《仙桃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意愿收集表》、《仙桃市城区老旧小区现状调查表》、小区改造工作方案、违章建筑拆除证明材料、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和不属于D级危房及城市自建住房证明等,并填写《仙桃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申请表》,经社区确认和街办审查签章后,由街办汇总向市住建部门申报(报送地址:市住建局一楼102室)。
(四)项目审核上报。市住建部门负责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评,结合年度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及财政资金承受能力,确定2023年度项目改造计划,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填报中央财政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表和基本情况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省住建厅审核。
干河办事处城建办联系电话:0728-3222894
龙华山办事处城建办联系电话:0728-3223298
沙嘴办事处城建办联系电话:0728-3239376
工业园区城建办联系电话:0728-3268525
市旧改办联系电话:0728-3332952
附件: 1.仙桃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意见收集表 2.仙桃市城区老旧小区现状调查表 3.仙桃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申请表
仙桃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附件: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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