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搜索
查看: 6542|回复: 6

[关注仙桃] 仙桃法院集中化解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3-23 21: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北京

211748jauyqqmqd0t2zb9a.jpeg

物业公司

“你们都拖欠2年了,今天必须交物业费!”

“就不交!你们没做事,凭什么要我们交!”
211749rqayajbmqrobuabo.jpeg
业主
物业纠纷事小,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近日,仙桃法院仙桃法庭采取类案量审模式,集中化解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案 情 回 顾

居住在胡场镇某小区的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质量,以不缴纳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无声抗议”。物业公司采取电话催讨、张贴缴费通知单等多种方式催讨未果后,遂分批将业主诉至仙桃法院。


211751dmhv9g99qiv1moh8.jpeg

仔 细 分 析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许文斗认真翻阅起诉材料,发现该批案件总标的额为3.6万元,虽然每一起案件标的都很小,但涉案人数众多,若简单一判了之,既不能有效化解矛盾,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考虑后,许文斗法官决定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同时先给双方做调解工作。
多 次 登 门
明确工作思路后,许文斗法官主动上门找业主们沟通,但业主们情绪较为激动,拒不配合。一次不行就再来一次,在许文斗法官的多次走访下,业主们情绪逐渐缓和,主动配合工作,反映真实意愿。通过沟通了解,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存在服务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故而拒交物业费。
211756vomkp7mdyly256ov.jpeg


疏 通 堵 点
了解到矛盾所在后,许文斗法官一方面与物业公司积极沟通,希望他们能合理听取业主建议,改善服务,为业主争取合法合理权益;另一方面事实释法理、讲道理,耐心劝说业主们主动履行缴费义务。


妥 善 化 解


经过多次 “背靠背、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见,业主们当即支付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主动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并当场表态,今后会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至此,该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 官 寄 语

近年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案件急剧增加。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应当是“鱼水”关系,物业公司应主动接受业主监督,规范管理,改进服务;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及时缴纳物业费。当物业公司和业主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妥善化解。如果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当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可简单粗暴地采取拒缴物业费等方式进行对抗。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22-3-23 22:07:3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物业公司与业主签了合同吧,矛盾的起因是业主认为物业没有履行约定,违约在先。追究业主不缴纳物业费是对的。但是物业是否违约,谁来评判,不先搞清这个问题,就追究业主的责任,不晓得有没有道理?真搞不懂,双方明明是合同关系,我觉得你的服务不好,居然还不能解约,就像电话号码不让移转一样。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4 08:58:0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化解矛盾,服务百姓。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4 10: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花钱买享受,还是花钱买罪受。钱花了享受不到相关的服务,找谁说理去。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4 12:07:0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也一年没有缴物业费了,给我打个几个催缴电话,别的业主也有被起诉的。哎!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5 08:21:0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仙桃的物业稀烂的很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3-25 15:07:54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胡场那小区都可以不用物业嘛,我们德政园都没物业,一样好好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论坛说明: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自主发表并上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客服电话:0728-3319567

小黑屋|Archiver|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