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新冠病毒“物传人”的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加强我市进口物品和高风险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凡在我市生产、经营、加工、使用进口物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仙货物(包括进口原辅材料、设备、零配件、水果、奶粉、红酒、药品、农副产品等)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必须在2022年4月3日前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主动报备,4月3日后新增的市场主体实行新增即上报,不得瞒报、不报、少报、迟报。在每批次进口货物和高风险货物抵仙前1天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报备。
2、各类市场主体必须第一时间对抵仙的进口物品和高风险货物外包装,按照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相关规定进行预防性消杀,严禁开(拆)箱。
3、各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进口物品和高风险货物内外包装进行核酸检测抽检。在物品或货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之前,各类市场主体禁止转运、生产、加工、使用或销售进口物品和高风险货物。
4、对拒不执行我市进口物品和高风险货物“事前报备、抵仙消杀、必须检测、安全使用”的规定,擅自采购、贮存、运输、加工、使用、销售进口物品和高风险货物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28-3221293
仙桃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0728-3203839
市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728-3324101
干河街道:0728-3222080
龙华山街道:0728-3223298
沙嘴街道:0728-3239376
杜湖街道:0728-3268525
郑场镇:0728-2892008
毛嘴镇:0728-2884002
剅河镇:0728-2852011
三伏潭镇:0728-2832012
胡场镇:0728-2812135
陈场镇:0728-278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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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河镇:0728-2742055
张沟镇:0728-2722413
长埫口镇:0728-251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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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场镇:0728-2612201
沙湖镇:0728-265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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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湖原种场:0728-2652276
九合垸原种场:0728-2702013
排湖风景区:0728-284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