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 每位市民都是抗疫参与者 但仍然有人置严峻的疫情形势于不顾 对疫情防控措施置若罔闻 甚至给疫情防控工作“添堵”
4月6日下午,泰丰街道派出所依法对一名隐瞒行程、不配合防疫工作,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莫市社区居民胡某进行行政处罚。
据警方了解查明,胡某于3月22日晚驾车离开潜江外出送货,途经上海、江苏、安徽等地,于3月27日晚返回潜江。胡某在明知自己行程码带星号的情况下,未按照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向社区报备并及时采取集中隔离管控措施。3月27日晚,市指挥部对胡某进行电话核实时,胡某故意隐瞒自己正在潜江居住的事实,并于次日驾车离开潜江去往广州。
4月4日,胡某在湖北境内被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获并送至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期间,胡某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潜人员需及时报备并落实隔离等管控措施。4月6日,在胡某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解除集中隔离后,泰丰街道派出所第一时间跟进。胡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派出所将依法依规对胡某予以行政警告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国内疫情防控情况复杂、形势严峻。无论自己和家人是否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密接人员,还是从中高风险地区出行人员,市民都应该如实向单位以及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报备,不瞒报、漏报行程,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管理,依法维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隐瞒事实、恶意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