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志,这车牌上的口罩确实不是我给戴上去的,我这真是冤枉啊!”
“就算这口罩确实不是你用于遮挡号牌,但是你开车时难道不要先查看车辆外观吗?车牌上有异物你自己不会清理吗?
4月19日,仙桃市城区仙桃大道,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拦下一台白色轿车,向驾驶人指出其车牌照上面用口罩遮挡,属于遮牌驾驶。驾驶人陈某试图为自己辩解,于是有了上述一段对话。
当日上午8时30分许,二大队民警在仙桃大道 执勤,发现对向驶来一辆白色轿车,明显可见车牌有异,前面部分无法识别。民警将车辆拦下后,细心查看,发现车牌前三位字母被一个淡蓝色口罩遮得严严实实。民警对驾驶人陈某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行为予以批评。陈某满脸无辜的表情,称自己并不知情,可能是有人故意恶作剧。民警以常理反诘,陈某无言以对。
随后,根据公安部交管局4月1日最新版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陈某因故意遮挡号牌,被警方罚款200元、记9分。此类违法以前是罚款200元,记12分。民警还就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提醒:遮挡号牌的扣分虽然减少了,但驾驶人千万别认为可以放纵了。一般遮挡号码就是为了逃避监控,便于超速、抢道、逆行等高风险违法,这样势必会对自身和他人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另外,要养成动车前检查车辆的良好习惯。
来源:仙桃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