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市机构改革调整,仙桃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变更为重新组建的仙桃市司法局,不再保留仙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办公地点搬迁至仙桃市司法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仙桃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请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当面或者以邮寄的形式提交至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邮寄信封填写样式: 收件人:仙桃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收件地址:仙桃市沙嘴街道办事处沔州大道中段9号仙桃行政中心(西)3号楼B栋 联系电话:0728-3490611(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邮编:433000 注: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或挂号信邮寄。 特此公告。
仙桃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6日
来源:仙桃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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