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三)
(2022年4月27日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崔兆伟为仙桃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仙桃市人民法院通海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刘国为仙桃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仙桃市人民法院杨林尾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三、任命黄超为仙桃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四、任命赵艳芬为仙桃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仙桃市人民法院仙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冯芳为仙桃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高波为仙桃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仙桃市人民法院长埫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谢筱为仙桃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仙桃市人民法院通海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陈国章为仙桃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九、任命陈莎为仙桃市人民法院仙桃人民法庭副庭长;
十、免去颜鹏的仙桃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一、免去廖朝霞的仙桃市人民法院长埫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十二、免去许立坤的仙桃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三、免去张新云的仙桃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四、免去周涛的仙桃市人民法院仙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五、免去秦磊的仙桃市人民法院龙华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六、免去刘文伍的仙桃市人民法院通海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十七、免去丁拥军的仙桃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