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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仙桃法院执行局面对面倾听诉求,心贴心换位思考,顺利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积案。 2018年4月,黎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郭河镇某村时,将前方行走的肖某撞伤,后肖某因伤势过重过世。在肖某治疗期间,黎某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之后便拒绝支付其他后续费用。肖某亲属多次与黎某协商无果,遂向仙桃法院起诉。
经仙桃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黎某向肖某亲属分期赔偿11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黎某却仅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无奈之下,肖某亲属向仙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毛少军第一时间联系黎某。黎某辩称已履行完赔偿义务,并出具了一张7万元收据和一张6万元收条。 然而,肖某亲属却表示仅收到了6万元,双方因这张7万元的“空白收据”产生了新的争议,各执一词、真假难辨。为此,执行干警毛少军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无果。
之后,肖某亲属向仙桃法院提交一封书面说明,希望尽快辨明收据真伪,兑现其胜诉权益。 我们必须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落实落细‘五定五包’来访制度,全面核实情况,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把案件化解。 面对肖某亲属的来访诉求,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昊高度重视,指导执行干警制定工作方案,并参与案件化解,同时明确由执行局局长傅涛作为具体包案责任人,及时访现场、察实情、解难题。
执行局局长傅涛与执行干警赶往郭河镇,多次向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并邀请郭河镇司法所和当事人居住地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参与案件化解。
总标的11万元,还款日为2020年12月,你为什么要提前支付? 根据你提供的两张收据总金额为13万元,你为什么超额支付2万元? 面对执行干警抽丝剥茧、连环发问,黎某羞愧地低下了头,承认没有支付7万元赔偿款的事实,同时表示自己目前生活困难,无力全部支付,希望对方予以谅解。
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肖某亲属对黎某的生活现状表示理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黎某当场支付了5000元,余款将分期给付。至此,该执行积案顺利化解。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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