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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7 1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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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陕西
没有这回事的。
不信谣不传谣。
根据湖北省2021立法工作计划,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起草了《湖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9月30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年10月31日结束)。
目前,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该拟立地方性法规正在按照立法程序在进一步推动。
正在走立法程序的《湖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基本上和其它省(浙江、福建等)已经正式实行的电动车自行车管理办法一样,电动自行车一样作为非机动车管理,主要是在车辆合规、安全登记、安全头盔、强制性禁止行为、罚则等做了细致性规定。而不可能突破道交法中对非机动车的规定,去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取得相应驾驶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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