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现行社会救助保障线标准是多少?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仙桃市2022年度城乡低保、特困、孤儿等救助保障标准的批复》的规定,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6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525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36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954元。
二、城乡低保
1、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答:持有我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办申请办理。本市申请人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
2、申请低保有哪些程序?
答:个人申请→镇办受理→入户调查→信息核对→镇办初审→公开公示→民主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市级民政部门确认。
3、申请低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一是书面申请;二是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及复印件;三是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四是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及承诺书。
三、城乡特困供养
1、申请特困供养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答: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且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无劳动能力指的是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认定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生活来源指的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特困人员;
(二)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四)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申请特困供养有哪些程序?
答:个人申请→镇办受理→入户调查→信息核对→民主评议→镇办初审→公开公示→市级民政部门确认。
3、申请特困供养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一是书面申请;二是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及复印件;三是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四是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五是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四、临时救助
1、申请临时救助需要什么条件?
答: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要确定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都能提出申请。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分为急难型救助和支出型救助。
急难型救助对象是指:因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遭遇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支出型救助对象是指: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2、申请临时救助有哪些程序?
答:个人申请→镇办受理→入户调查→信息比对→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审批发放。
3、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一是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二是申请对象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及承诺书;三是相关费用单据等佐证资料。
4、临时救助审批发放方式?
答:临时救助实行分级审批发放,一是对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4倍的,由镇办按程序审批发放;二是对临时救助金额超过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4倍的,由镇办受理审核,市民政部门按月集中审批,实行社会会发放。
五、低收入家庭认定
1、申请低收入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答:持有我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办申请办理。申请人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2、申请低收入认定有哪些程序?
答:个人申请→镇办受理→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镇办初审→公开公示→市级民政部门确认。
3、申请低收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一是书面申请;二是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及复印件;三是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四是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及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