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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仙桃法院毛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本剑拔弩张、甚至一度“动武”的双方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被告方当场还清购房尾款。
2020年,张某、李某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了吴某所有的一处门面房。张某、李某向吴某出具了一份欠条,欠条载明张某、李某欠吴某购房款10000元,并注明了还款期限。但欠款到期后,张某、李某以已经垫付了吴某欠缴的门面房物业费为由,拒绝支付购房尾款。在催讨购房尾款过程中,吴某与张某因沟通未果,甚至一度发生激烈肢体冲突,张某因此受伤并影响了其经营的大排档正常营业。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毛嘴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马敏在庭前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想办法促成当事人沟通调解。但因双方矛盾较为激烈,庭前调解未能成功。为妥善化解该矛盾纠纷,马敏法官根据庭前掌握的案件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庭审方案。 “购房前的物业费确实应当由你支付。”“购房款是双方约定好的,房子也没有质量问题,应当按期支付购房尾款。”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再次争执不休,情绪非常激动。马敏法官果断采取“背靠背”方式劝导双方,紧盯矛盾堵点,站在各自立场析法明理,引导各方换位思考。 最终,马敏法官帮助双方计算出扣抵物业费后应当支付的购房尾款,张某、李某当场一次性履行完毕,该案圆满化解。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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