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树不容易,树长大更不容易,经过今天的补种活动,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生态的破坏……”5月30日,胡场镇蔡滩砂石码头段面,滥伐树木被告人许某某和家人一道,顶着烈日挖坑、扶苗、培土、浇水,栽植树木,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
当日,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汉江流域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正式揭牌运行。在汉江中级人民环境资源审判庭、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省汉江河道管理局仙桃汉江管理分局、市人民法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监督指导下,许某某完成500株大叶女贞异地补植复绿工作。
2020年12月,许某某在采伐树木过程中,超出采伐许可证范围35.4831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违反森林法、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今年5月20日,许某某被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经执法人员耐心释法明理,许某某表示在接受刑事处罚之外,自愿补植500株树苗捐赠给国家。
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落地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分别在沙湖湿地、汉江流域新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更好地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多元格局构建,为守护绿水青山和生物多样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