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企业、职工:
根据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5月25日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
二、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
三、以上两项支持政策自6月1日起执行,2022年12月31日截止。
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5月30日
来源: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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