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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仙桃] 仙桃一小孩在菜场被烫伤,家长索赔70余万,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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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6 20: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7岁儿童
在菜市场内
被开水大面积烫伤
该为此担责?


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
因儿童烫伤引发的健康权纠纷
一起看看是什么情况


案情回顾

7岁的小宇在某村的临时菜市场内玩耍,从许某夫妇、杜某经营摊位的间隔穿过时,被一条铁链绊倒。在摔倒的过程中,小宇碰倒了杜某的开水锅,导致全身多处被开水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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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小宇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近20万元。根据专业机构鉴定,小宇后续治疗费还需20余万元。因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小宇的父母将许某夫妇、杜某夫妇及某村委会起诉至仙桃法院,请求判令各方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共计70余万元。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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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夫妇

事发时我们已收摊不在现场,且不能证明小宇是被铁链绊倒,我们对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事发摊位是我老杜独自经营,不应起诉我们夫妇两人。小宇是未成年人,他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应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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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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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村委会

我们村委会对该临时菜市场没有管理责任,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仙桃法院经审理查明:小宇母亲系该临时菜市场的摊贩,摊位在许某夫妇摊位的斜对面。小宇不止一次在许某夫妇的摊位附近与其他小朋友玩耍,而小宇父母并未制止。事故发生时,许某夫妇已经收摊不在现场,杜某未提前劝阻小宇。


1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

01

小宇未满八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未尽到监护人的教育、管理职责,不止一次放任小宇在他人经营场所的生产区域玩耍,在非人行通道穿越,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02

许某夫妇、杜某应该预见小宇在其经营摊位内玩耍、通行存在隐患,但均未尽到提示、劝阻和安全保障义务,对损害的发生应承担次要责任。

03

宇父母没有提交杜某的经营摊位是夫妻共同经营的证据,事故发生时杜某的妻子亦不在现场,杜某妻子对事故的发生不具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
04

小宇父母没有提交某村委会为该临时菜市场的管理人且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与小宇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某村委会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根据各方过错程度、原因力比例,仙桃法院酌定小宇父母与许某夫妇、杜某各方的责任比例为80%:10%:10%,依法判决许某夫妇、杜某各赔偿小宇8万余元。

该案判决后,小宇父母、许某夫妇、杜某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责任划分合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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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儿童活泼好动,但对危险缺乏预见和判断能力,易发生一些意外事故。父母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儿童的法定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义务,对视野中孩子的危险行为应及时制止。经营者对经营过程中的危险源应尽到必要的提示和安全保障义务,避免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22-7-6 20:20:37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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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6 22:29:04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都背时,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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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6 22: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南
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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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6 23:13:14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每一个熊孩子后面都有一个或者若干个熊大人,没出事前你提醒吧,他觉得你多管闲事,出了事就找你茶鼻舔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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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7 02:10:52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治疗20w余,后续20w余,合计40w余,索赔高达70w余?法律全部认可?
责任判定10%,即使70w余全部被法律认可也应该仅7w余啊?怎么赔偿8w余?
各种不懂,吃桃群众还请楼主叙事完整啊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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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7 09:00:4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要是我绝对不会赔他半分钱,谁你哪么搞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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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7 09:35:51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公共场所不让小孩子到处窜是有道理的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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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7 11:25:50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夏天穿的少,不仅在公共场所,家里面也要注意,孩子活泼好动,眨不得眼,楼下的儿子都30多了,两岁多的时候在自己家里烫的,现在那胳膊上的肉都没长平。每次看到这样的事情,我都在想这孩子会疼死,哭死,家长心里会更疼,死的心都有。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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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7 14:03:15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一些公共场合孩子瞎跑,周围哈是尖角,大人管都不管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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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7 15:48:16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别人都收摊了,不在现场,躺枪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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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17:12:34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我小时候一屁股坐电炉子上了,屁股上一圈圈的疤痕。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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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22:15:33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爽爆了 发表于 2022-8-17 17:12
我小时候一屁股坐电炉子上了,屁股上一圈圈的疤痕。

那估计你是穿的厚,还是炉子已经拔掉插头了,不幸中的万幸。我楼下一个伢,就是开水烫的,30多年过去了,看到都蛮黑人。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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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9 11:52:29 来自江汉热线APP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都不容易,为什么要坑别人家庭呢.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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