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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速出击 千里奔袭 只为胜诉权益早日兑现 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题,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出实招全力打造“拒执罪”亮点工程。今天我们关注一起四川夫妻转移财产妄图逃避执行,被执行法官千里追赖的案例。
2021年的一天,我市某材料公司接到一笔网上订单,四川夫妻蔡某、周某通过网上下单,购买了这家公司的一批材料。按照货到付款的约定,公司将市值数十万的材料发往四川,可是收到货后,这对夫妻只结清了部分货款,还有十几万的余款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无奈之下,材料公司一纸诉状将这对夫妻告上了法庭。
蔡某、周某在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生效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二人为躲避执行双双失联。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发现,蔡某、周某在协议签订,调解书生效以后,短短几天就将自己名下的车辆过户,一套房子赠予他人,另一套房子出售,通过转移财产来达到不还款的目的。 此外,执行法官通过查询蔡某、周某判决文书生效到申请执行冻结账户这段期间的流水,发现其账户仍有非常大额的出入,该行为属于明显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蔡某、周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二人实施逮捕并向仙桃市公安局申请发布其为网上追逃对象。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簇桥派出所在辖区发现蔡某踪迹后立即实施逮捕,执行干警前往成都将蔡某提押回仙桃。
在提押过程中,蔡某的妻子周某慌了神,连忙找亲友筹齐所有款项,并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对其采取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等强制措施。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最常见的情形为:被执行人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各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应如实报告个人财产,配合执行工作开展,如对执行过程中的执行行为和标的有异议,可依法提起执行异议,切勿以“不理不睬”对抗执行工作,否则将会陷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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